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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Bq2023-11-15

项目名称: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4.9万元

最高限价:24.9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培训并验收合格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报名、竞标注意事项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11700.

2、携带公司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需加盖红章,至采购科办公室进行报名(即住院部一楼药库办公室)

3、竞标开标时间:后期电话通知。

4、开评标方式:现场开标

5、竞标开标地点: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6、开标现场需要提供:标书1份,设备报价单5份彩页资料5份及相关资质资料(用档案袋封装)。

五、联系方法

1、项 目 单 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

2、联      人:苏科长(采购科)

3、联 系 电 话:18681984617

六、纪律和监督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评审工作。

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对与谈判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七、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参与竞标的公司请按时参加竞标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