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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民医院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BA-YY-2021

2、项目名称:灞桥区人民医院急诊科装修改造工程  

3、项目地点:灞桥区人民医院

4、项目概况:门诊楼急诊科

  5、项目单位:灞桥区人民医院

  6、资金来源:自筹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8、评标办法:经量化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标方法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127日至2021年1210日中午·。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到灞桥区人民医院获取,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公司资质。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211 (暂定)

  2、开标地点:灞桥区人民医院

  3、开评标方式:现场招标

  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10

 五、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灞桥区人民医院

  地址:灞桥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汤之铭

  电话:83612632

六、纪律和监督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评审工作。

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4 、对与谈判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5、争议的解决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异议提出人无法就异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将争议提效相应行业组织设立的采购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账户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

信用代码:12610111437434098p

开户行:陕西秦农银行农业商业银行浐灞支行

账号:2701043301201000002147,

地址:灞桥街28号

电话:029-83612632